饮食疗法与单纯用食物补充营养是有本质差别的,营养成分的吸收有赖于两个主要因素。首先是人体的消化吸收功能,尽管营养成分丰富,但因身体机能受损,或消化功能下降,若急于大量补充营养,往往会出现消化不良、腹胀腹痛、呕吐、泄泻等不适症状,严重者反可致病;其次,食物虽含丰富的营养,但其营养成分的形式未经转化,亦不利于消化吸收,尽管大量食之却补益甚微。若施以饮食疗法,在食物中有针对性地配进药物,进行科学调制,可充分发挥食物的营养作用和药物的治疗作用,二者相须为用,相得益彰。
一般情况下,饮食疗法的方剂大多选用食用药物(如薏米、山药、生姜、大枣等),或食物与药物配伍而成,既有食物的营养,又有药物的功效。但二者一旦配伍成方,其营养性与疗效都要产生变化,通常是相互补充,相互增强,使营养作用和疗效均增加。在煎煮加工过程中,某些食物及药物成分尚可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如生姜可解半夏毒)。因此,食疗方剂不是食物与药物的简单加合,而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并在长期实践中得到充分认证的健康膳食。
由于饮食疗法所使用的食物、药物、调味品等绝大多数都是天然动植物原料,这些原料的组成和成分都极其复杂,它们经过不同的方法烹制后,所含复杂众多的成分之间无疑会发生复杂的作用,或相互加强,或相互拮抗,或形成新的复杂成分。对于这些复杂的变化及其结果,目前尚不能完全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中医遣药处方注重配伍。所谓配伍就是依照病情需要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合在一起应用。对于配伍药物之间的作用,古人曾总结出药性“七性”,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单行,就是用一味药物来治疗疾病;相须,就是用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后可以起到协同作用,加强了药物的疗效,如石膏和知母都能清热泻火,配合应用作用更强;相使,就是用一种药物作为主药,配合其他药物来提高主药的功效,如脾虚水肿,用补气之黄芪配合利水的茯苓,可加强益气健脾利水的作用;相畏,就是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被另一种药物抑制或消除,如用生姜解半夏之毒;相杀,就是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如绿豆可减轻巴豆毒性;相恶,就是两种药物配合应用后,一种药物可以减弱另一种药物的药效;相反,就是两种药物配合应用后,可能发生剧烈的毒副作用。
因此,在进行食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饮食注重配制
首先要参照本人的一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职业、经济条件等,以及既往史、现病史、营养史,有无药物和食物过敏史,结合不同疾病的病理生理要求,制定饮食营养治疗计划,计划必须符合治疗原则和饮食营养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的规定。如高脂血症病人既要控制含胆固醇高的动物蛋白质及动物脂肪,又必须补充一定量的豆类蛋白质及植物脂肪,以满足机体的需要。还应结合饮食的性质制定餐次,普通饮食每天3餐,早餐25%~30%,午餐40%,晚餐30%~35%。软食每天4~5餐,半流质饮食每天5~6餐,流质饮食每天6~7餐。
二、盲目进补
1.补错方向
有些人自觉身体虚亏,便常用补益药如人参酒、黄芪淮山羹、参芪精之类来进补,以为有益无害,不料这类东西对阴虚的人(面色苍白、惊悸不安、低热、盗汗、口渴、舌红少苔、失眠多梦)来说是不可用的,用了反而消耗阴津,使症状更加重。上述诸补益食疗制剂对气虚的人很有作用,这类人动则气喘、头昏自汗、大便稀薄、内脏下垂(胃下垂、肾下垂、子宫下垂、脱肛),用上述补益药就对症了。所以,必须对症进补。再如,有些老年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大都出现肺阴虚的症状(咳嗽无痰或痰少而稠,有时咯血,潮热盗汗,手足心热,口干咽燥),如用了偏于甘温的红人参,反而使病情加重,应该用西洋参、沙参以益气养阴清热,对于此类阴虚咳嗽,用鲜地粥、蜜饯百合来服用,是有益的。
2.补益过头
老年人大多消化力弱,脾胃虚弱,此时如用了多量的龙眼肉、熟地、阿胶之类滋腻之品,将使脾胃消化能力减弱,饭量减少,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所以滋腻太过,也是进补中常易出现的错误。如老年人确实阴虚,要用熟地、阿胶之类,也应小量,不宜过于滋腻。服用适量冰糖黄精汤、一品淮山之类也是个良好的选择。鹿茸确能补精助阳,是著名补阳药,如骤用大量,就会出现鼻子流血、眼红、头晕等上火症状。所以要掌握一个度,从小量开始。
3.想当然进补
有些人认为维生素是补品,多用无妨。比如鱼肝油含维生素A及维生素D,人体在维生素A缺乏时可得干眼病及夜盲症,维生素D缺乏时可导致佝偻病,但实际上从食物中摄取维生素A已足够生理需要,只有在得了慢性肝炎、胰腺炎、腹泻时才会出现维生素A的缺乏。此时,一方面应针对病因进行治疗,一方面适当补充维生素A。如盲目长期大量服用,可致中毒,出现头痛、恶心、呕吐,毛发脱落,皮肤瘙痒,维生素D盲目长期大量应用,可致低热、烦躁、厌食、肝脏肿大、肾脏损害、骨骼硬化等。其他的维生素类药品,也不宜盲目想当然用来作为补药,如维生素C长期大量服用,可致肾、输尿管、膀胱结石;维生素B1大量盲目应用可致头痛、烦躁、心律失常、浮肿和神经衰弱。
三、滥用“药物食品”
近些年来,“药物食品”流行起来。这些“药物食品”一旦滥用,危害很大。它能使人体正常的生理活动遭到破坏,甚至致病。如“人参软糖”、“鹿茸软糖”、“人参奶粉”、“人参饼干”等。人参有促进性腺激素分泌的作用,鹿茸一般用来治疗阳痿,儿童如随意食用这类所谓“药物食品”,会使儿童早熟,出现长胡须,长阴毛等性发育提前现象。还有些“药物食品”(如一些饮料)含有咖啡因等兴奋药物,大量使用,干扰人体的生物节律,有害健康。还有的人自制“药物食品”。如有人认为甘草是有益无害的良药,加上其甜味很可口,于是便把甘草泡水当茶饮。这是十分危险的。这种“甘草茶”服久了会产生类似肾上腺皮质激素样的副作用,使血钠排出减少,钾排出增多,导致高血钠、缺钙性抽搐。更有甚者,久服甘草可导致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一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问题就比较麻烦了。有的患者就需要终生服用强的松之类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才能维持生命。
四、食补不可太过
“食量”一般是指吃进食物的数量。人每天都要摄取一定量的各种食物才能维持生命。中医学在这方面的认识是很清楚的。中医学认为人的食量一定要适当,要做到“因人而异,因病而异”,勿使太过与不及。
所谓“太过”,就是吃进人体的食物数量超出了一定的限度。而“不及”则指食物数量上的不足。这两种情况都是饮食之所忌,不但病中要忌,就是在平日也是要注意的。无论过于饱食还是过于饥饿都会损伤脾胃,使气血失于化源,从而影响机体,变生他病。早在《内经》中就有不少有关的记载,例如《素问·生气通论》日:“……因而饱食,筋脉横解,肠澼为痔,因而大饮则气逆……”,“饱食”、“大饮”就是饮食过量失于节制,因此导致了“肠游”或“痔”以及“气逆”的病症,当然饱食、大饮之弊,绝不仅止于此,比如《素问·痹论》中也提到了过食之害,它直接指明:“饮食自倍,肠胃乃伤。”王冰对此做了明确的解释,他说:“脏以躁动致伤,腑以饮食见损,皆谓过用越性,则受其邪。”关键所在就是“过用越性”,过量的饮食,超越了脾运胃纳的能力,使脾胃气机升降失和,从而变生种种病症。贪食过量的情况是很多见的,特别是在老年、婴幼儿当中,或是正当病中、病后初愈时,更易发生。正因为如此,历代医家总是谆谆告诫人们要注意饮食的调节,正像《饮膳正要》中所说:“善养性者,先饥而食,食勿令饱,先渴而饮,饮勿令过,食欲数而少,不欲顿而多,盖饱中……若食饱不得便卧,即生百病。”《素问·上古天真论》指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可见,调节饮食,注意把握“食量”,切忌贪食过度,亦防饥饿日久,这是平素或病中所应遵循的“食禁”原则之一。
五、饮食偏嗜禁忌
“饮食偏嗜”,又称“偏食”,是指对于某种食物过于贪食或因不留意而食之过多,这也是“过量”的问题。这种因饮食偏嗜而发生的具有本身特定含义的“过量”,也是“食禁”的重要原则之一。
每种食物都有自身的性、味,对于食物的寒、热、温、凉四气有偏嗜者,对食物的酸、苦、甘、辛、咸五味亦有偏嗜者,有嗜酒者、嗜茶者,有的人贪食膏粱厚味,有的人过食辛辣油煎,诸般偏嗜,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健康,遗为病祸。例如:四气的偏嗜,过食寒凉,贪食生冷瓜果,日久损伤脾胃阳气,使胃弱脾衰,运纳无常,初病胃肠,渐及肝、脾、肺、肾诸脏,寒、温、痰、饮诸证变生。四气之中若对辛热、温燥之物贪欲太过,平素葱、姜不断,脂肥油甘,辛辣稠黏每有所偏,干硬烧炙煨炒等物有所过,如此发热难化,实为脾胃所惧。如若食之不慎,或一味偏食,特别对于老人、幼儿、素质热盛肥胖或阴虚内热体质,以及病后初愈之人,更是贻害无穷。轻则暂伤脾胃,久则化热化火,火热灼津成痰,进而壮热、生疮、发痫;在小儿更易成积、成疳等等,诸病自此而始。正如《素问·生气通天论》中所说:“膏粱之变,足生大疔。”这里指出,如果过食膏粱厚味,足以使人生大的疮疡。这就是说,即便是山珍海味,食也不可过贪。无数实践经验证明,平素保持以素食为主,是减少疾病、有益健康的重要一环。提倡素食是我国古代养生家一贯的主张,现代医学实验也证明了嗜食荤味,特别是含脂肪、胆固醇量很高的肉类食品、动物内脏,会促使人的动脉硬化、发生肥胖等。一些对于长寿老人的调查资料表明,凡长寿老人较多的地区,多以谷物、瓜果、蔬菜为主食,当然这并不排除荤食的作用,尤其青少年、儿童,正在长身体的时期,是可以多用一些的,但必须禁忌一次过量,或过于贪食肥美。总之,寒凉或温热之偏嗜都是切忌之列。早在《灵枢·师传》篇中已指出:“食饮者,热无灼灼,寒无沧沧。”这里提示到,凡饮食偏欲“灼灼”、“沧沧”的习惯是要纠正的。以后又有朱丹溪在《养生论》中告诫人们:“至于好酒腻肉,湿面油汁,烧炙煨炒,辛辣甜滑,皆在所忌。”
除对食物寒凉、温热之气有偏嗜当切忌之外,对于食物五味的偏嗜也当纠正。人体五脏对五味各有所喜,五味对人身各有所为,各有所用,五味用得适当则有益于五脏,若有偏嗜则病自始生。《灵枢·五味论》日:“五味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又指出:“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愧心。”这里“癃、渴、洞心、呕、愧心”都是五味偏过而容易出现的病症。再如,《素问·五脏生成篇》中也提到:“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皱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此处“脉凝泣变色;皮槁而毛拔……”等也是讲过食五味的不良后果。五味太过,不但伤及喜归之脏,同时还可伤及与某脏相关的他脏,就像“骨痛、发落”是多食甘的结果,甘本入脾,过食当伤脾,而今见骨、发之病,是属肾伤,此乃脾病及肾之由,这一点在“食禁”问题上是当注意的。祖国医学的这些论述是禁忌五味偏嗜的重要依据,是长期、大量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它的科学价值。比如根据现代医学的认识,认为多吃盐能使小动脉收缩,对心脏不利,主张心肾有病者采用低盐饮食。祖国医学依据了五味与五脏关系的理论,以及中医学脏腑相关的理论,早已提出了这个问题,指出了味过于咸的多种害处,诸如“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等,这些认识是极可贵的。正因五味偏嗜,贪欲偏过会带来不良的后果,所以又成为“食禁”的重要内容之一。
《素问·宣明五气篇》说:“五味所禁,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灵枢·五味》也指出:“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这些理论与实践经验的总结,反映出中医学的特色,至今仍有效地指导着中医临床实践。
六、人体素质与饮食禁忌
详见辨证与辨体施食。在“辨体施食”中,把人的体质主要分为寒体与热体两大类:寒体者宜给温热性食物;热体者应给清凉性食物。如果相反,寒体者偏嗜清凉性食物,热体者偏嗜温热性食物,诸般偏嗜,久会影响健康,遗为病祸。寒体者偏嗜清凉性食物,犹如雪上加霜,必损伤脾胃阳气,使脾胃虚衰,运纳无常,气血生化无源,日久累及肺、肝、肾诸脏,致使寒、湿、痰、饮等百病诸生;热体者偏嗜温热性食物,犹如火上浇油,久则化热化火,热灼津伤,损阴耗液,致使阴虚内热或阴虚阳亢、百病诸生,更是贻害无穷。
七、病中忌口
病中忌口指的是整个疾病过程中的忌口问题,包括疾病的初期、中期以及恢复期的全部过程,它关系到对疾病中患者的调护,对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常言:“三分吃药,七分养”,其中“忌口”就是病中调护极为重要的一环。
病中的“忌口”一方面与服药有关,也就是药后忌口,另一方面是要注意与病情的关系,也就是要针对疾病的寒、热、虚、实、表、里、上、下、五脏六腑等病因、病位、病性诸方面,结合食物的性、味全面加以考虑,凡于病不利的饮食皆为所忌。例如:在外感病初期,如果感受了风寒之邪,正在服解表散寒药时,则当禁食生冷油腻;如果是温热之邪,初期正在清解阶段,亦当忌食生冷,一旦热邪不去,稽留壮热,继而口渴、烦躁、便结,此时反需水果以助,可多用频服梨汁、橘汁、西瓜、粳米汤、绿豆汤等,切忌过食生冷、油腻之品。这类外感病一旦到了恢复期,热退脉静身凉时,往往贪食,食不知饱,此时切忌暴饮暴食,更忌油腻厚味,否则病有所复,延长愈期,甚或使病情恶化。正如《素问·热论》中所说:“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又说:“热病当何禁之……病热之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这里明确指出了“病遗”、“食复”的重要原因,就是食肉与多食,因此提出“此期禁也”。“病遗”、“食复”的问题不止于外感热病,很多疾病往往都是由于饮食不当而使病程延长,或大病愈后食复。再如患肠胃病的人,如果表现寒象,饮食上则当注意禁忌生冷瓜果、油腻黏滑;如果表现胃阴不足,虚热象见,则当禁忌辛热、香燥伤阴之味;如果表现实热则应忌食油腻温热之物。诸般病症,不胜枚举。总之,中医学所讲的病中忌口,必须与治疗原则紧密结合,病中所用膳食,必须与治则相顺应,而不能违背治疗原则。正如张仲景所说:“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宜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便是此理。”
除此,在某些疾病的过程中,还有一处“忌口”,就是平时所说的忌“发物”。所谓“发物”指的是能使外症疮疡、疔毒、风疹、癣疥,内症咳嗽、哮喘等病加重,或引动其发作的某些食物,比如:水产中的带鱼、黄鱼、鲤鱼、鲫鱼、蚶子、蛤蜊、螃蟹、虾米;畜产肉类中的羊肉、狗肉、鸡肉、驴肉、马肉;蔬菜中的韭菜、辣椒、洋葱、茴香等等,这些食物多属甘温、香燥,食后多助热生火,尤为外症疮疡、肿毒等病所忌。
猪肉:味甘、咸,性平。滋阴润燥,虚胖或痰湿壅盛者宜少食。
牛肉:味甘,性平。补脾胃,益气血。有湿热者不宜食。
羊肉:味甘,性温。有益气补虚、温中暖下之功效,有宿热及热病初愈者均不宜食。
狗肉:味咸、酸,性热。温肾壮阳,阳壮火盛者不宜食。
兔肉:味甘,性凉,补中益气,凉血解毒,脾胃虚寒者禁用。
猪蹄:味甘,性平,有通乳、托疮之功。疮疡初起者忌服。
鹅肉:味甘,性平,有补中益气、养血补虚之功。《本草纲目》谓其“气味俱厚,发风发疮,皮肤病者忌服”。
淡水鱼:性味多甘、平,有健脾益胃,补气养血之功。多食有助热之弊,疮毒、痈疽者忌服。
蟹:味咸,性寒,有清热活血之功效。中焦虚寒、腹泻便溏者忌服。
虾:味甘,性温。有补肾壮阳、通乳之功效。《食疗本草》谓其“可动风,发疮疥”,皮肤病、部分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忌食。
酒类(含白酒、果酒、啤酒等):味辛,性温。有活血舒筋通络之功效。《养生要集》记载:“酒能益人,亦能损人,饮之失度,体气使弱,精神浸昏。”多饮常饮,伤肝损脾,助湿生热。肝炎、疮疡、痔漏等患者应禁忌。
八、食物与药物、食物与食物禁忌
食物禁忌主要是食物与药物、食物与食物间的禁忌。食物与药物,食物与食物搭配不合理就会产生毒副作用,犹如药物十八反、十九畏一样,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不相宜的情况。例如服食鳖甲要忌苋菜,用荆芥后忌鱼蟹,天门冬忌鲤鱼,白术忌桃、李子、大蒜,蜂蜜忌土茯苓、威灵仙,铁屑忌茶叶;服食滋补剂以后,严禁莱菔子、大寒大凉饮食等,这是指服某种药后须忌某种饮食的问题。有些是属于个别食物之间禁忌的问题,像食鳝鱼忌狗肉,食鲫鱼忌鹿肉及猪肝、芥菜,鲤鱼忌猪肝,雀肉忌白木耳等。还有一些禁忌要结合人的素质,也要结合病症,像平素脾肾阳虚则须忌食生冷黏滑,肺胃阴虚切忌辛热香燥,热盛忌油煎炒煨,肺痨忌食辛辣,水肿忌咸食,黄疸忌油腻、肉类等等。再有禁食腐烂不洁之物,禁食生肉生菜,野菌不可食,未熟果物不可食……所有这些,皆为饮食所忌。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饮食禁忌在中医营养学中也占据着一定的位置,确是养生防病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病中膳食及其他食物的选择。只知其所宜,不知禁忌是不全面的,必须在中医理论原则指导下,把握住饮食宜、忌两个方面,灵活变通,注意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食物对人的有益作用,使中医营养学这门学问有效地服务于临床,充分发挥它在防病治病、养生健身、延年益寿诸多方面的重要作用。
九、四季饮食宜忌
四时调食,即顺应自然界四时之变化,适当调节自己的饮食。这种四时调食的观点是建立在中医养生学整体观念基础上的。饮食是人体与外界联系的一个方面,所以在饮食方面也应该适应自然界四时气候的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
春三月,人体肝气当令,所以饮食宜减酸益甘,以免肝气生发太过,特别是素体肝阳偏亢者,春季最宜复发,因此除了注意饮食调节外,最好以药物预防,可用甘味食物养脾气。
夏三月,气候暑热,人体消化机能下降,故宜吃清淡、宜消化的食物,特别要注意多吃些营养丰富的蔬菜、水果等。夏天出汗较多,津液相对亏乏,故适量饮用“绿豆汤”等冷饮,补充水分、清热解暑。但冷饮不宜过量,否则有害无益。我国人民自古就有饮茶解暑的习惯。现代研究证明,茶叶除含有粗纤维、胶质、叶绿素外,还含有生物碱、黄酮类、鞣质、维生素、麦角田醇、挥发油,以及少量的烟酸、硫胺、叶酸、蛋白质、矿物质等。饮茶能提神醒脑,解除疲劳,增强记忆力。因此,夏季饮茶解暑要比冷饮效果更好。
秋三月,是肠胃道疾病的好发季节,此时尤应注意饮食卫生,以防“病从口入”。此外,立秋之后,不可贪吃冷饮凉食,以免损伤脾胃。
冬三月,阴盛阳衰,是身体虚弱者进补的较好时机。冬季进补的关键是食补,补益之品甚多,可因人而宜。气虚者,表现乏力、气短、头晕、出虚汗等症时,可用人参炖鸡汤;血虚者,表现面色萎黄、头晕眼花、手足麻木时,可以多吃红枣、桂圆、动物的血和肝脏;阴虚者可吃团鱼、乌龟和淡菜等;阳虚者可进补牛、羊肉及狗肉等温中补虚、和血暖身的食品。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piungana.com/scwh/78.html